電動自行車定義
2008/10/14 16:25:21 電源在線網
1、電動自行車定義: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動功能的特種自行車。
2、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0km/h。
3、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于40kg。
4、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30min的腳踏行駛距離應不小于7km。
5、電動自行車的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不大于240W。
6、蓄電池的標稱電壓應不大于48V。
聲明:本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未經電源在線網證實,僅供參考。編輯:ron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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