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剖析手機鋰電池充電的知識
2005/12/22 16:59:57 電源在線網
鋰電芯和手機電池的生產過程
鋰電芯的生產過程不說前面的材料制備、卷繞、注液、封裝等過程,只說與我們有聯系的最后化成、分容的過程。
封裝好的鋰電芯每只都卡入象立柜式的分容柜上,電芯廠這樣的立柜很多,一排排的,每個柜子上可以放幾百只電芯,即幾百個檢測點。實際上這些柜子就是象充電器一樣的東西,只不過它可以同時為大量的電芯充電,并通過電腦管理得到每一個檢測點的數據。鋰電芯在這里化成得到容量,并知道容量的大小,就是分容。通過分容,確定了電芯的等級,比如說063048,達到700至750mAh的算A級,而僅達到650至700mAh算B級。那么今后A級的就可以多賣幾塊錢,而B級的就可以低價賣出,C級就可以廉價賣給專門加工垃圾電池的“山寨”廠。(當然,確定等級還要看內阻等指標)
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鋰電芯生產出后是“有電”的,并不是有些人認為的處于“沒電”的狀態,而需要在使用前“激活”。
生產出的鋰電芯是不能馬上銷售的,應該入庫最少保存15天,在這個期間,有些內在的弊病就表現出來了,比如說自放電過大等等,在庫里達到保存期限的電芯,在得到訂單后,再拿出來再次檢測再次分容,就是說再次充放電,把容量達不到等級,或質量出現問題的淘汰掉,然后以保持50%左右的電量交給銷售部門,最后到手機電池塊組裝廠手中。
從這一點我們又可以看出,電芯出廠時是“有電”的。
電池組裝廠一般都具備分容設備,只是規模沒有電芯生產廠那么龐大,在收到電芯廠的電芯后,為了避免被電芯廠欺騙,和對消費者負責,把即將用于電池組裝的電芯再次分容,通過這個過程,總可以挑出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電芯,與電芯廠退換。
我們又看出,電芯又經過了充放電,是“有電”的。所以有些客戶拿到電池就有兩格電,是正常的。
經過這些過程的電池,沒有什么“激活”的概念。
有些原裝電池剛買時不能開機,有幾個原因,一是保護板死鎖,電池沒有輸出電壓,這樣的電池在瞬間充電后就恢復電壓,馬上就“有電”了,這到是激活。再有就是放置時間太長,因為原裝手機電池幾乎不是手機廠生產的,電池從生產出到與手機配套再到消費者手中,可能時間比較長,此時電芯的電壓低到了2.5V以下,而保護板的下限截止電壓是2.5V,此時電池沒有輸出,但并不證明電芯沒有電,電芯在2.2V以上,還是“活”的,對于這樣的電池我們拿來正常充電使用就是了。
打個比方,假如一只電池,我已經把它經過3次的14小時充電,但是我不說,賣給了你,而你不知道,是否還有必要再做3次的14小時充電呢?(當然,上面的分容過程沒有持續14小時,但都是以達到電芯的設計容量為檢測依據的)
那充14小時是不是可以延長時間呢?絕對是,但那是過充,是在壓榨電芯,過充會縮短鋰電芯的使用壽命。如果想延長使用時間,正確的做法是采用新型大容量的電芯,改進電池產品,而不是壓榨現有的電芯。比如說,MOTOROLA V998鋰電,標簽上印的容量是580mAh,原裝電開始時使用的是松下電芯30486(當然現在使用的并不止松下一種),標稱容量600mAh,實際容量有的可以達到690mAh,這樣的電芯,再壓榨也比不上現在的主流品牌的063048這一款式的電芯,基本都已經達到了750mAh了,這就是大家使用天音禮品電池的待機時間大于原裝電池的原因(也不絕對,有些原裝電池也使用大容量電芯了,雖然標簽上印的容量還是580mAh沒改)。
新手機拿到手時,經常嘗試功能設置,學習使用,不停地把玩,雖然沒打電話,但此時的耗電也是很驚人的,或者說雖然沒打電話,僅發了幾個短消息,而輸入漢字使用了很長時間,這時耗電也是驚人的。所謂驚人是相對于純粹待機時使用的電量。等過了幾天,手機不再新鮮了,電也就省下了,感覺到電池好用了。
鋰電芯在充放電20-50次時會有一個百分之幾的容量衰減,然后容量才會穩定,大的甚至達到6%左右,既然這樣,明知道它今后會有一個衰減,在開始時我們何必費那么多時間等三個14小時呢?
新電池激活,充電12小時誤解的更正
在論壇的許多地方,都看到這樣的說法,似乎已經成為了經典。但真理如果離開特定的條件,就變成了謬誤。
1、12-14小時的由來:第一代的鎳鎘電池,是需要小倍率充電的,一般建議充電電流1/10C,比如你的電池容量是600mAh的,那么1C就是600mA,1/10C就是60mA。因此,充滿電需要10多個小時,對于鎳鎘電池,小倍率充電有好處。
2、目前手機所配的電池情況:主流手機基本上都是鋰離子電池,離我們印象最近的應該是3210,配的是鎳氫電池,在我們周圍好像找不出用鎳氫電池的手機了。
3、鋰離子電池的知識:我們只說容量一方面。衡量一個鋰離子電池的容量有兩個檢測方法:1C充、0.2C放;0.2C充、0.2C放,不管用什么充電制式,都應該達標。因為鋰離子電池已經不同于以前的鎳鎘電池了,1C的高倍率充電已經可以平常接受,而且也是必須應該接受的了。而如果一個600mAh的電池以1C充電,1小時左右應該充飽了,如果手機直充是這樣設計的(很多都是0.5C-0.8C),12-14小時是無稽之談。
以GB/T18287 2000國家標準所規定的,當恒流充電至4.2V,轉恒壓,當電流下降到0.01C時即認為充電終止。例如充電器充電電流是0.5C,充600mAh的電池,2小時左右充電電流會降到6mAh,此時認為已經充飽。為什么會降到0.01C呢?因為已經飽了,這是電芯的反映。
其實對鎳氫電,國家標準也已經規定了高倍率充放電的指標,現在我不多談。
4、什么算“激活”?鋰離子電池本身就是“活”的,假如設計容量600mAh,我雖然充電2小時就飽了,然后放電,可以得到容量600mAh,設計的容量達到了就可以了,這有什么活不活的問題呢? 技術監督部門執行國家標準,檢測容量是用1C充電的,然后放,5次中有一次容量達到算合格。 所以正常使用,正常充電即可,從新電池就這樣用下去吧,不用擔心“激不活”。
5、充14小時是騙自己:用手機直充,2小時左右已經滿了,剩下的時間是“烤”機時間,如手機的充電控制有誤差(有的),那么就是考驗電池的時間。用不過關的座充(市場上太多了)充電14小時,你的電池還沒開始為你賣命就先過了一劫。
鋰電芯的生產過程不說前面的材料制備、卷繞、注液、封裝等過程,只說與我們有聯系的最后化成、分容的過程。
封裝好的鋰電芯每只都卡入象立柜式的分容柜上,電芯廠這樣的立柜很多,一排排的,每個柜子上可以放幾百只電芯,即幾百個檢測點。實際上這些柜子就是象充電器一樣的東西,只不過它可以同時為大量的電芯充電,并通過電腦管理得到每一個檢測點的數據。鋰電芯在這里化成得到容量,并知道容量的大小,就是分容。通過分容,確定了電芯的等級,比如說063048,達到700至750mAh的算A級,而僅達到650至700mAh算B級。那么今后A級的就可以多賣幾塊錢,而B級的就可以低價賣出,C級就可以廉價賣給專門加工垃圾電池的“山寨”廠。(當然,確定等級還要看內阻等指標)
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鋰電芯生產出后是“有電”的,并不是有些人認為的處于“沒電”的狀態,而需要在使用前“激活”。
生產出的鋰電芯是不能馬上銷售的,應該入庫最少保存15天,在這個期間,有些內在的弊病就表現出來了,比如說自放電過大等等,在庫里達到保存期限的電芯,在得到訂單后,再拿出來再次檢測再次分容,就是說再次充放電,把容量達不到等級,或質量出現問題的淘汰掉,然后以保持50%左右的電量交給銷售部門,最后到手機電池塊組裝廠手中。
從這一點我們又可以看出,電芯出廠時是“有電”的。
電池組裝廠一般都具備分容設備,只是規模沒有電芯生產廠那么龐大,在收到電芯廠的電芯后,為了避免被電芯廠欺騙,和對消費者負責,把即將用于電池組裝的電芯再次分容,通過這個過程,總可以挑出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電芯,與電芯廠退換。
我們又看出,電芯又經過了充放電,是“有電”的。所以有些客戶拿到電池就有兩格電,是正常的。
經過這些過程的電池,沒有什么“激活”的概念。
有些原裝電池剛買時不能開機,有幾個原因,一是保護板死鎖,電池沒有輸出電壓,這樣的電池在瞬間充電后就恢復電壓,馬上就“有電”了,這到是激活。再有就是放置時間太長,因為原裝手機電池幾乎不是手機廠生產的,電池從生產出到與手機配套再到消費者手中,可能時間比較長,此時電芯的電壓低到了2.5V以下,而保護板的下限截止電壓是2.5V,此時電池沒有輸出,但并不證明電芯沒有電,電芯在2.2V以上,還是“活”的,對于這樣的電池我們拿來正常充電使用就是了。
打個比方,假如一只電池,我已經把它經過3次的14小時充電,但是我不說,賣給了你,而你不知道,是否還有必要再做3次的14小時充電呢?(當然,上面的分容過程沒有持續14小時,但都是以達到電芯的設計容量為檢測依據的)
那充14小時是不是可以延長時間呢?絕對是,但那是過充,是在壓榨電芯,過充會縮短鋰電芯的使用壽命。如果想延長使用時間,正確的做法是采用新型大容量的電芯,改進電池產品,而不是壓榨現有的電芯。比如說,MOTOROLA V998鋰電,標簽上印的容量是580mAh,原裝電開始時使用的是松下電芯30486(當然現在使用的并不止松下一種),標稱容量600mAh,實際容量有的可以達到690mAh,這樣的電芯,再壓榨也比不上現在的主流品牌的063048這一款式的電芯,基本都已經達到了750mAh了,這就是大家使用天音禮品電池的待機時間大于原裝電池的原因(也不絕對,有些原裝電池也使用大容量電芯了,雖然標簽上印的容量還是580mAh沒改)。
新手機拿到手時,經常嘗試功能設置,學習使用,不停地把玩,雖然沒打電話,但此時的耗電也是很驚人的,或者說雖然沒打電話,僅發了幾個短消息,而輸入漢字使用了很長時間,這時耗電也是驚人的。所謂驚人是相對于純粹待機時使用的電量。等過了幾天,手機不再新鮮了,電也就省下了,感覺到電池好用了。
鋰電芯在充放電20-50次時會有一個百分之幾的容量衰減,然后容量才會穩定,大的甚至達到6%左右,既然這樣,明知道它今后會有一個衰減,在開始時我們何必費那么多時間等三個14小時呢?
新電池激活,充電12小時誤解的更正
在論壇的許多地方,都看到這樣的說法,似乎已經成為了經典。但真理如果離開特定的條件,就變成了謬誤。
1、12-14小時的由來:第一代的鎳鎘電池,是需要小倍率充電的,一般建議充電電流1/10C,比如你的電池容量是600mAh的,那么1C就是600mA,1/10C就是60mA。因此,充滿電需要10多個小時,對于鎳鎘電池,小倍率充電有好處。
2、目前手機所配的電池情況:主流手機基本上都是鋰離子電池,離我們印象最近的應該是3210,配的是鎳氫電池,在我們周圍好像找不出用鎳氫電池的手機了。
3、鋰離子電池的知識:我們只說容量一方面。衡量一個鋰離子電池的容量有兩個檢測方法:1C充、0.2C放;0.2C充、0.2C放,不管用什么充電制式,都應該達標。因為鋰離子電池已經不同于以前的鎳鎘電池了,1C的高倍率充電已經可以平常接受,而且也是必須應該接受的了。而如果一個600mAh的電池以1C充電,1小時左右應該充飽了,如果手機直充是這樣設計的(很多都是0.5C-0.8C),12-14小時是無稽之談。
以GB/T18287 2000國家標準所規定的,當恒流充電至4.2V,轉恒壓,當電流下降到0.01C時即認為充電終止。例如充電器充電電流是0.5C,充600mAh的電池,2小時左右充電電流會降到6mAh,此時認為已經充飽。為什么會降到0.01C呢?因為已經飽了,這是電芯的反映。
其實對鎳氫電,國家標準也已經規定了高倍率充放電的指標,現在我不多談。
4、什么算“激活”?鋰離子電池本身就是“活”的,假如設計容量600mAh,我雖然充電2小時就飽了,然后放電,可以得到容量600mAh,設計的容量達到了就可以了,這有什么活不活的問題呢? 技術監督部門執行國家標準,檢測容量是用1C充電的,然后放,5次中有一次容量達到算合格。 所以正常使用,正常充電即可,從新電池就這樣用下去吧,不用擔心“激不活”。
5、充14小時是騙自己:用手機直充,2小時左右已經滿了,剩下的時間是“烤”機時間,如手機的充電控制有誤差(有的),那么就是考驗電池的時間。用不過關的座充(市場上太多了)充電14小時,你的電池還沒開始為你賣命就先過了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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