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監會主席尤權7月25日簽署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25號),正式公布《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將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為促進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規范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電力監管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電監會自2006年初正式啟動《辦法》起草工作。《辦法》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后,于今年7月17日提交電監會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共5章24條,對包括水力發電、風力發電、生物質發電、太陽能發電、海洋能發電和地熱能發電在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含義、適用范圍、監管職責、監管措施和法律責任等,均作出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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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Ron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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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鏈接: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即將實施
http:m.mangadaku.com/news/2007-8/20078110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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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簽: 可再生能源/綠電收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