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杭州市建委獲悉,《杭州市新能源電動汽車公用充電樁運營管理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已從本月起正式施行。
這是繼《杭州市推進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辦法》后,規(guī)范和優(yōu)化我市新能源電動汽車公用充電樁運營管理工作的又一項重要舉措,在全省屬首創(chuàng)。
目前,全市有10個高速公路集中式充電站、18個非高速公路集中式充電站、2778個分散充電樁(槍)、4個集中式換電站(298個換電通道),其中,主城區(qū)公用充電樁在1000個左右,布點在錢江新城、人民大會堂、黃龍洞以及湖濱、城西等商圈周邊,在交通高峰限行區(qū)域內做到3公里的充電服務半徑,主城區(qū)公用充電樁全覆蓋基本實現(xiàn)。
《暫行辦法》實施后,對充電樁的運營管理進行了規(guī)范。如要求充電樁有統(tǒng)一的接口,公用充電樁的基本參數(shù)、使用管理動態(tài)信息都會接入杭州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智能化管理系統(tǒng)。
也就是說,以后充電樁也會越來越智慧,市民想要充電,可以在手機上,實時查詢公用充電樁的位置、距離、路徑、功率、使用狀況等動態(tài)信息。
同時,《暫行辦法》還提出,使用公用充電樁的企業(yè)從業(yè)人員要經(jīng)過相關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像開曹操專車、車紛享等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司機,并沒有進行充電樁的培訓,以后也要經(jīng)過考核!笔行履茉雌嚮A設施建設推進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
另外,還對收費標準進行了規(guī)范!稌盒修k法》中提到,以后市民可以用銀行卡、手機端或市民卡等支付方式便捷結算。
充電費用將包含電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按照標準電價加服務費來算。目前,國網(wǎng)杭州供電公司建設的公用充電樁收取每度電1.6元。充滿一輛車的花費在30至8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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