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出面救企業,在很大程度上實際上是媒體曲解了其中的意思。任何一個地方政府,都不會輕易直接掏錢出來救企業,更多的只是起一種牽線搭橋的引導作用。
以前光伏行業的現金流是比較好的,而現在全行業資金鏈緊張,為什么會如此?因為銀行在抽貸,大量的貸款到期就不再放出來了。從企業經營管理的層面來說,銀行是晴天借給你雨傘的人,因此企業應該預見到銀行會縮緊,需要提早做好現金流保障。在目前這樣一種特殊的背景下,由于銀行也很難判斷哪個企業可以活下來,所以只好“一刀切”來控制風險?蛇@些企業中也有一些好企業深受大環境拖累,他們有可能成為這個未來產業中的脊梁。
從這個角度說,政府去引導銀行等機構對其施與援手,我認為是可以的,最終形成的實際上也只是銀行與企業之間的買賣關系。
我倒覺得,傾銷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因為低于成本價銷售肯定屬于傾銷。但問題是,正如國外朋友也在問我,為什么一直低于成本價銷售產品,企業卻還能不死呢?
我認為,這個問題也是一個偽命題,為什么呢?因為中國的企業死與不死不太好鑒定,不像國外有一道破產的法律程序,而中國有無數企業即使死了也沒有去注銷,從法律層面看還存在,但實際已經不在了。
由于中國的破產法律清算成本過高,很多光伏企業實際上已經倒閉了,但在外國人眼中卻還活著。為什么活著?這跟中國的面子文化和信用環境也有關系。現在甚至還出現了企業準破產的現象,以破產先賴掉債務不償還,然后還在進行少量生產,這樣的企業我不認為是處于亞健康狀態,而是完全已經沒有存活能力了,可以視同已經死掉。如果按照這個標準來看,目前實際上國內很多光伏企業都已經破產了。
事實上,中國大部分的光伏企業在產業鏈上是很可憐的,做的是低端的活兒,用勞動創造了一些產能,現在又都吐回去了。因此,目前的低端產品和惡性價格競爭是大家都要反思的。外國朋友不理解為什么虧本還要賣?其實,誰也不愿意做虧本買賣,可產能過剩,只能做虧本生意,市場大環境如此。
所以,我覺得反補貼沒有道理,而傾銷的問題比較復雜,也要區別對待。造成如今價值和價格背離的原因,是因為中國巨大的產能崩盤了,不是某個企業刻意的行為。
在這種環境下,其實做企業是很艱難的。大家要有點耐心,虧本活不長的,當負債率越來越高,企業最后只能重組或破產,市場會進行自我調節,供需之間最后肯定要達到自我平衡。從這個角度講,政府對產能過剩也沒有必要太介意,市場經濟的特征就是過剩。而對投資人來說,既然投錯了方向,就要愿賭服輸。
國家電網最近出臺了支持分布式發電的措施,您怎么看?
曹仁賢:這當然是個利好,但這犧牲了國網公司的利益。按照可再生能源法,電網必須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力,F在的問題是,分布式發電采取自發自用的模式,這實際上減少了電網的收入,如果裝機規模一再擴大,這種模式能持續嗎?
目前分布式發電的主要問題,是沒有按照太陽能資源好壞和裝機規模大小來厘定合理電價,不是電網接入問題。試想一下,中東部地區的電力負荷很大,如果在這些地方電網接入也存在困難的話,還有哪里可以容納光伏發電?
目前的市場局面看起來似乎是一個死局,您覺得這個局如何才能解開?
曹仁賢:首先,我覺得成本降低的重擔不能僅壓在光伏電池、組件上,這是我一直在呼吁的觀點?梢赃@么說,即使組件便宜到只剩玻璃的價格,也就是幾乎每瓦零成本時,光伏發電的成本還是要好幾毛錢。為什么呢?因為配套設備、土地、電纜、檢測以及勞動、服務等成本仍然比較高。
其次,我們要做一些換位思考。從能源消費的角度來講,要使系統效率更高、成本更低,還有多種渠道,要在系統應用方面進行變革,進行理論再造。比如,采用更高的系統電壓,效率就會更高,還可以降低成本;而分布式發電,先升壓再降壓的做法也沒必要;另外,西北的土地原本荒蕪著,毫無價值可言,可現在一聽說要裝太陽能,就都來收錢,即使無償劃撥,也有這樣那樣的費用,甚至造成現在很多投資者一聽到無償劃撥土地就害怕;還有設計費、檢測費以及電網限電等因素。這些綜合起來的費用,不比組件成本少。
再者,要解決行業發展困局,需要群策群力,需要多方面去想辦法,一定要集各方之力來降低成本,包括逆變器、電纜、變壓器,包括一些創新的系統集成技術,包括設計費、土地費用、稅收等。目前這些政策執行的都是參差不齊的,需要梳理和明晰。
更重要的是,光伏業的發展需要創新,不僅是技術創新,更需要管理創新,需要通過一些變通的辦法來降低系統成本和發展成本。比如,電站運行維護、EPC 的技術創新;比如,土地政策、稅收減免、碳稅抵扣等制度創新;比如,分布式電源放開安裝而不需要到財政部和國家能源部去申請、收電費的部門既收電費又發放電費并引入競爭開放式經營的管理創新;等等。如此,就可以大大降低可再生能源在接入、使用、交易過程中的成本。
現在各零部件及專業方向自動降成本是一種自發、原始的行為,不是由政策引導的經過科學論證的、可復制的系統管理結果。如果通過政策引導,通過一些約束、規定,以及開放的姿態,一定會大大提高行業降低成本的效率。
光伏的發展困境,不是技術層面的問題,而是由于落后的能源體制的制約。目前社會對可再生能源的認識還不夠清晰,其生存和發展還面臨著巨大挑戰,需要政府從頂層進行發展規劃與設計,需要從高層去厘清其中的利益與關系,要打破能源壟斷和電力壟斷,這是關鍵。而對于過剩的產能,就讓其自生自滅吧,不用擔心一放就亂,市場自然會形成平衡。
我們不能再保護落后,需要打開變革的大門,需要從制度層面、從方方面面去降低系統成本和發展成本,只有這樣才可能使光伏發電盡早成為替代能源。<